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透露,矿产和煤炭行业的非税国家收入在过去10年中经历了显着增长。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解释说,例如2014年矿产和煤炭行业的PNBP仅约为29万亿盾,然而目前这一数字已跃升至超过170万亿盾,相当于国家总收入的10-11%。与此同时,从ESDM行业到国家收入的PNBP累计超过300万亿盾,其中包括上游石油和天然气行业。
印尼自然资源的管理符合1945年宪法第33条的授权,该条规定陆地、海洋和空中的自然资源由国家控制,并尽可能地用于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少数企业家的利益。实际上执行第33条的大部分部门是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第33条规定,所有陆地、海上和空中资产均由国家控制,并尽可能用于人民的繁荣,它们不受商人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