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警方日前逮捕了两名皆为62岁的中国公民,两人涉嫌在中苏拉威西省帕卢市(Central Sulawesi)未经官方许可而非法进行金矿开采活动而被捕。中苏拉威西地区警察局公共关系负责人表示,两名肇事者均为中国公民,他们在当地实施了未经许可采矿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人从事技术人员工作,另一人也是实验室技术员,两人都被列为嫌疑人。两名肇事者给印尼造成了110亿印尼盾的经济损失,因为他们犯下了无证采矿的犯罪行为。
警方表示,这两名中国公民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在当地进行采矿活动时被捕,警方除拘捕两人外,还起获三台挖掘机重型设备、20个塑料桶、四台酒精机、三根帕拉龙管、一套样品测试设备、两个30升容量的油桶,里面装有32%液压酸和过氧化氢。嫌疑人是根据有关矿产和煤炭开采的法律进行处理,最高可判处5年徒刑和最高1000亿印尼盾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