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事务协调部已整理了有关撤销2023年第36号贸易部长条例的信息,该条例只会再次修订。经济事务协调部秘书表示,修订决定是部长级协调会议的结果,主题是评估贸易部长第法规的实施情况。第一次修订涉及印尼移民工人(PMI)寄送的货物的规定,该规定将在贸易部长条例中发布。PMI寄送货物是指由在国外工作的PMI寄送的、不用于贸易的、属于PMI的货物。因此没有必要在贸易监管部进口政策和法规中对其进行监管。有关寄送的PMI货物的规定仅以财政部长条例(PMK)2023年第141号有关PMI货物进口的规定为依据,该规定由海关和税务局执行(DJBC)。政府将立即修订贸易监管部长法令,特别是通过贸易监管部长发布关于印尼移民工人(PMI)委托进口货物的附件,该附件规定了类型/货物组别和每次货物交付的货物数量限制,其中PMI可以寄送属于在国外工作且非贸易目的的PMI发送的货物。
限制货物类型和数量的规定不适用,但对免征进口税、免增值税、PPnBm和PPh第22条进口的货物的价值有限制。PMI货物可享受进口关税豁免,每批货物的海关价值为500美元,注册的PMI每年最多可运送3批货物,因此每年最多1500美元。如果货物的价值超过500美元或记录的PMI超过1500美元,则超额部分将被视为普通装运货物(非PMI),并征收7.5%的进口关税。除了PMI的托运货物外,还同意对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进行监管,这些物品也将被排除在贸易部长第29号法规的规定之外,并在PMK中受到全面监管。关于若干商品的技术考虑因素(Pertek)的发布,考虑到相关部委/机构的法规和系统的准备情况,同意推迟发布,并同意恢复贸易监管部长第2号的规定。本着便利进口的精神,按照贸易部长条例第1号的规定。政府将对贸易部长法规的变更过渡期进行规定,以免在实地实施中造成障碍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