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22种矿产商品被能源矿产资源部列为战略矿产,能源和矿产资源部(Kepmen)于2024年4月1日签署的法令规定了这一点,该法令涉及确定战略矿产分类中包含的商品类型。在该规定中,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将镍和锡商品列为战略矿产,发起本次活动的考虑是为了优化下游。在优化国内矿产下游以发展战略产业和支持矿产利用以提高印尼在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竞争力的背景下,有必要确定战略矿产的标准和分类。战略矿产作为原材料,对于优化国内矿产下游、支持提高全球贸易、国家收入和国民经济竞争力的战略产业发展具有战略价值。此类矿物是医药、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健康产业)、交通设备产业(电动汽车产业)、能源发电产业(太阳能电池产业)等战略产业的原料,然后是资本货物工业、零部件、辅助材料和工业服务、电子和远程信息处理/ICT工业、基础金属工业和非金属矿产(国防工业)。
本规定可供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有关矿产开采、矿产工业和伴生矿产(包括残渣加工和精炼产品)管理和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该规定也可作为颁发矿产开采营业许可证时的考虑因素,进而成为国际合作政策的考虑因素。22种战略矿产商品清单包括:1. 铝(铝土矿)2. 锑3. 铁(铁矿石、铁砂)4. 金5. 磷(磷酸盐)6. 方铅矿7. 钴8. 铬(铬铁矿)9. 稀土金属10. 镁11.锰12. 钼13. 镍14. 银15. 铂16. 锌17. 二氧化硅(纯石英、石英岩、水晶石英)18.铜 19.锡20. 钛21. 钒22. 锆(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