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通过电子系统提交和管理贸易数据和/或信息的中央统计局2023年第4号法规,电商平台或电商商家需要向中央统计局报告交易数据和信息,具体包括交易类型、交易时间以及提交电商从业者的数据和/或信息的程序,这一规定是关于电子系统交易的2019年第80号政府法规的派生规则。电商平台的数据汇报可以通过印尼数据中心平台来进行,该平台提供四种操作模式:电子表格、上传文件、在线访问以及机器对机器。中央统计局保证电商从业者所提交的数据的保密性将受到有关统计的1997年第16号法律的保护,也保证符合联合国官方针对国家统计的基本原则。
正是考虑到电商交易作为印尼经济加速器的巨大潜力,政府才颁布了这项规定。按照中央统计局的介绍,2022年印尼的互联网接入普及已经覆盖约1.83亿人,其中16.51%的网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考虑到这一点,政府需要拥有准确、全面的电商交易数据,以便制定各种数据驱动的政策。政府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数字经济的所有参与者都能受益,特别是国内消费者以及占本土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