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与人权部移民总局局长的介绍,政府将为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优秀外国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颁发黄金签证,在印尼设立公司且投资额达到380亿印尼盾(约合250万美元)的个人投资者能够获得5年的居留权,而在印尼设立公司且投资额达到760亿印尼盾(约合500万美元)的个人投资者能够获得10年的居留权。
而在印尼设立企业且投资额达到3800亿印尼盾(约合2500万美元)的外国企业投资者,其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可获得5年的居留权,在印尼设立企业且投资额达到7600亿印尼盾(约合5000万美元)的外国企业投资者,其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可获得10年的居留权,这也是为了方便无意在印尼创立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对于5年期黄金签证的申请人,需要通过购买印尼政府债券、上市公司股票或储蓄存款来存入价值53亿印尼盾(约合35万美元)的资金;而10年期的黄金签证则需要106亿印尼盾(约合70万美元)的资金。
佐科总统将黄金签证政策作为政府优先工作任务,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政策的审查和制定。鉴于此前印尼的移民法规并未设有期限长达十年的签证政策,因此黄金签证的持有人能够享受包括更长的停留时间、出入印尼的便利以及无需到移民局办理居留许可的高效率。政府希望能够像丹麦和阿联酋等实行该项政策的国家带动社会投资和创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