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译制】雅加达 – Covid-19处理工作组 发布了 2022 年第 19 号通函 (SE),关于Covid-19 大流行期间海外旅行的健康协议。这些规定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在该法规中,外国旅客 (PPLN) 无需出示 Covid-19 测试,但必须接受检查,包括体温检查。
“被检测出新冠相关症状和/或体温高于 37.5 摄氏度的人必须接受核酸PCR重新检查,检查费用由政府为印尼公民承担,外国人检查费用独自承担。
首先,在出发前至少 14 天未能接种疫苗或已接种第一剂疫苗的游客需要隔离5 x 24 小时。“对于在出发前至少 14 天接种过第二剂或第三剂疫苗的游客,他们可以继续旅行。”
对于 18岁以下和/或需要特殊保护的 游客,隔离安排遵循适用于其父母或看护人/旅行同伴的规定。
对于具有特殊健康状况或合并症导致无法参加 Covid-19 疫苗接种的游客,他们只要出示医生开的健康证明就可以正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