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冠工作组发出2022年1号通函,于今日生效。随着本通函的颁布,2021年第26号关于新冠疫情期间的海外旅行卫生规程被撤销并宣布不再有效。
以下是通函所述地海外旅行卫生规程的规定:
1.具有印尼公民身份的海外旅客可以在遵守政府制定的严格卫生规程的情况下进入印尼。
2. 在14天内从该国家/地区居住和/或访问过的外国人,无论是直飞还是过境,暂时关闭这类外国公民的入境,标准如下:
第一,已确认奥密克戎变种传播的地区:南非,博茨瓦纳,挪威和法国。
第二,地理上靠近奥密克戎传播的国家:安哥拉,赞比亚,津巴布韦,马拉维,莫三比克,纳米比亚,斯威士兰和莱索托。
第三,奥密克戎病例确诊病例超过1万例的国家或地区:英格兰和丹麦。
暂时禁止外国人直接或在国外过境进入印尼领土,符合以下条件的旅客除外:
第一,14天内没有在上述中提到的国家或地区逗留的历史;
第二,根据双边协议,例如旅行走廊计划(TCA);
第三,获得部委/机构的书面特别许可。
疫苗证书的要求
在出发前至少 14 天出示完整剂量的 Covid-19 疫苗接种卡或证书(实物或电子证书),作为进入印度尼西亚的要求。
印尼公民如未在国外接种疫苗,抵达印尼后进行第二次RT-PCR检测阴性后,在隔离点接种。
外国人未在国外接种疫苗的,在抵达印尼后进行第二次RT-PCR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将在检疫地点接种疫苗,条件如下:
1.12-17岁的外国人。
2.外交居留证和公务居留证持有人 。
3.持有有限居留许可 (KITAS) 和永久居留许可卡(KITAP)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