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外国籍人士持非灭活疫苗接种证书向中国驻印尼使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并考虑到印尼近期将较大范围实施非灭活疫苗接种,现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赴华乘客原则上应使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接种不同类型疫苗产品的,接种程序应符合疫苗说明书要求。对已混合接种灭活疫苗和非灭活疫苗的,在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应在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及工作单位证明中作出说明,并上传疫苗接种凭证。
二、对接种非灭活疫苗的乘客,应按要求进行核酸(PCR)和血清N蛋白IgM抗体检测。如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凭相关材料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所有接种疫苗(不论灭活疫苗还是非灭活疫苗)赴华人员,均应在完成疫苗接种程序14天后安排行程。
四、请相关赴华人员结合上述注意事项及使馆8月27日通知在申请健康码时上传所需材料。中国公民参照本通知申请健康码。
当前印尼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请赴华人员接种疫苗后保持警惕,继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做到“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确有需求必要赴华的,应严格按照关于远端防控政策通知规划个人行程,做好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