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是国家根据法律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款,进口则是将货物带入关区的活动,进入关区的货物被视为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关税。考虑到其固有的风险,进口货物必须经过海关的选择性检查。每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各不相同,需缴纳进口关税的商品包括:进口货物需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缴纳进口税;旅客、运输人员、过境人员携带的进口货物,或通过邮寄或快递服务发送的货物;来自歧视性对待印尼出口商品的国家的进口商品。然而有几种进口商品可免征进口税,根据印尼2006年第17号法律(涉及1995年第10号海关法修正案),规定几种类型的进口货物无需缴纳进口税:
根据互惠原则,来自在印尼任职的外国代表及其官员的货物;满足在印尼服务的国际机构及其官员的需要的物品;科学书籍;出于公共礼拜、慈善、社会、文化或自然灾害管理目的作为礼物/赠款发送的物品;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动物园和其他类似场所的商品以及自然保护商品;用于研究和科学开发目的的货物;满足盲人和其他残疾人特殊需要的物品;武器、弹药、军事和警察装备,包括用于国防和安全需要的备件;用于生产国防和安全目的商品的商品和材料;不用于交易的样品货物;装有尸体或骨灰的棺材或其他包装;定居国内人员的个人物品;乘客、运输人员、过境人员的个人物品以及达到一定海关价值和/或金额的托运货物;使用政府预算进口且旨在造福社区的药品;用于修理、工作和测试目的而出口的货物;已出口的货物会以与出口时相同的质量重新进口;人类治疗药剂、血型和组织分型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