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小微企业纳税人无法再享受0.5%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时,他们还可以享用其他形式的税收优惠,这个话题在过去一周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前段时间,一位企业纳税管理员咨询了中苏拉威西省的税务官员,他对中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后的税收待遇感到困惑,在过去3年中,以PT形式的企业纳税人对中小微企业享受了0.5%的最终所得税税率。税务官员表示,自2024年1月1日起,企业纳税人无法再继续享受0.5%的税率计算税款。PT形式的中小微企业纳税人只能享受3个纳税年度的最终所得税优惠税率,这与个人形式的中小微企业纳税人不同,后者可以享受长达7年的优惠。考虑到企业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有效期已到期,之后就会产生纳税义务,所以企业纳税人需要记账。除此之外,纳税人还将缴纳22%的正常所得税税率。
然而企业纳税人实际上仍然可以享用其他形式的税收优惠,例如营业额达到48亿印尼盾的国内企业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可以享受50%的税率减免优惠。如果企业纳税人1年内的营业额仍未达到48亿印尼盾,则企业纳税人可以仅按11%的税率即正常22%税率的一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法的便利主要可供自2018年以来使用中小微企业最终所得税税率并需要按照一般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小微企业纳税人使用。中小微企业纳税人可以享用税率便利,无需向税务总局(DJP)提交申请。根据税务总局通知,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降低便利是通过自我评估进行的,无需提交申请。DJP表示,在核心税务管理系统(PSIAP)或(CTAS)更新实施之前,将继续优化预填充数据功能。DJP推广、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表示,实施CTAS后,将越来越多地使用预填充数据。这些预先填充的数据通常来自扣缴义务人报告的扣缴收据。随着2024年7月Coretax的实施,这些数据将不断得到完善和丰富。
DJP已发布最新版本的e-bupot 21/26应用程序可供纳税人使用。DJP首席税务专家导师表示,e-bupot21/26应用程序1.2版本于2024年2月16日推出。与之前的版本相比,这个最新版本通过添加各种功能或特性进行了改进。e-bupot 1.2版更新的功能之一是能够让记录用户下载或批量下载扣除证明。Coretax系统将对应税企业家(PKP)的增值税报告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DJP的首席税务专家讲师表示,随着CTAS的实施,当PKP创建税务发票时,税务发票序列号(NSFP)将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