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国公民日前被指控涉嫌盗窃和贪污工厂机器在万丹省西冷地区法庭受审,事源两人所在企业在去年六月与另一家企业签订了关于钢铁工厂与生产设备的为期三个月的租赁合同,然而到了去年十月租赁合同期满后该企业仍未撤出工厂,任职公司监事的其中一人竟然要求另一名任职工厂领班的被告为工厂内属于出租方所有的焊接机寻找买家。
这名被告后来成功找到了有意收购焊接机设备的买家,在确认了对方的收购意向后两名被告指示工厂工人将工厂内的焊接机拆卸下来并装车运送到买家的工厂,并开价7亿印尼盾(约合335029.65元),最终双方以5.8亿印尼盾(约合277596元)现金成交,而出租方在发现实情后马上报警求助。